為防範樓市風險惡化,政府決定全面將物業買賣印花稅倍增,
最高稅率由交易額百分之四點二五,調高至百分之八點五;
其中二百萬元或以下交易,稅款由現時一百元,大增至交易額百分之一點五,
以二百萬物業交易為例,增幅高達二百九十九倍。
除了指定豁免之外,「雙倍印花稅」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交易。
商業物業「即時徵稅」
政府亦將修訂《印花稅條例》,限制包括商鋪、寫字樓、工廈、車位等全部非住宅物業的「摸貨」交易,在簽訂「買賣協議」後就須繳付印花稅,而非等待簽訂「轉易契約」時才繳納。
曾俊華指,做法是要跟住宅物業交易看齊,預計將增加炒賣成本,期望可阻止炒風蔓延
豁免
曾俊華又稱,為了照顧有實際需要的港人用家,豁免香港永久性居民用家和換樓業主,
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,只要他們打算只擁有一個住宅,就毋須繳付加辣招的「雙倍印花稅」,
「先買後賣」的換樓人士,只要原來的物業能在購買新物業後六個月內出售,可申請退回多繳的稅款。
參考近年住宅銷售數據,曾俊華相信有一半本地買家應可獲得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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